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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率先出台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细则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,着力推进校园安全规范化、科学化、制度化管理,提高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,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,四川省教育厅会同省委政法委、省委宣传部、省委网信办、省卫生健康委、公安厅、应急厅、司法厅等部门,率先制定《四川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细则(试行)》,报经省政府同意于近日印发各地执行。
《细则》针对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全过程、各环节逐一细化,明确规定,包括分级成立领导机构、科学界定工作责任、完善值班值守制度,建立信息报送渠道,按照突发事件的紧迫程度、影响力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,对突发事件进行等级划分和确认,根据事件类别确定应急响应机制、启动工作预案和开展现场处置等。同时,为增强《细则》实施的实效性和操作性,配套制定了《学校突发事件处置流程说明》、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图》和《学校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》,对学校突发事件流程作进一步简化说明,配套制定的应急响应框图和处置流程框图,让各地各学校在处理突发事件时,一目了然、一看便知,迅速明白自己该做什么、该怎么做,该向谁报告、该联系哪些部门、该通知哪些人员、该如何实施抢救、该如何接待家属,该如何面对舆论、该如何处置舆情等关键步骤和环节,通过流程框图清晰呈现。教育厅拟于7月中下旬,举办两期“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”,第一期针对全省134所高校负责人开展培训,第二期通过视频会议培训的方式,覆盖全省21个市州、183个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(幼儿园),实现全省24000所学校同步培训全覆盖,重点针对《细则》和框图进行专题解读,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干部熟悉掌握《细则》和框图,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干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水平。编辑|阿黄 校对|木尧 责编|阿黄 审核|徐东
来源| 教育厅往 期 阅 读